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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正式启用拉林高等级公路电子测速设备的公告
关于正式启用拉林高等级公路电子测速设备的公告
为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公安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》(藏政办发〔2014〕101号)相关规定,在拉林高等级公路段安装了电子测速设备,并于2018年3月20日及2018年10月16日发布了两次试运行公告,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。现将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、测速值再次向社会公告如下:
一、单点测速点位及测速值
二、双向区间测速点位及测速值
按照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,区间限速值设定为小车100km/h、大车80km/h,桥梁、隧道等路段区间限速值设定为小车80km/h、大车60km/h,出入口单点限速值设定为40km/h,并实施全线区间及单点测速。
该公告自2019年3月4日起正式实施,产生车辆违法行为信息将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依法进行处理。本公告由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。
特此公告。
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
2019年3月1日
来源:西藏交警
本期编辑:秦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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